为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引领性作用,深入推进安徽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安徽省投资集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发起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基金和200亿元的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经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同意,省投资集团旗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股权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面向市场公开遴选部分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一、拟市场化遴选管理机构的专项基金
本次拟市场化遴选管理机构的专项基金共6支,包括: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基金一期、新材料产业基金二期、现代医疗医药产业基金、海外技术落地基金、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宣城中小企业基金。各专项基金按基金总规模一次性遴选管理机构,其中现代医疗医药产业基金、海外技术落地基金、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宣城中小企业基金分四期设立,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基金一期、新材料产业基金二期一次性设立。各专项基金规模及主要投资方向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 总规模 |
首期 规模 |
主要投资方向 |
1 | 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基金一期 | 10 | 10 | 旅游、养老、康复、健康管理及相关产业 |
2 | 新材料产业基金二期 | 20 | 20 | 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产业 |
3 | 海外技术落地基金 | 30 | 10 | 为行业专精特新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引入核心技术、收购技术团队等 |
4 | 池州中小企业基金 | 20 | 5 | 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 |
5 | 宣城中小企业基金 | 10 | 3 | 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绿色产业等 |
6 | 现代医疗医药产业基金 | 20 | 10 | 医疗医药及相关产业 |
合计 | 110 | 58 |
二、基金设立相关要求
(一)注册地址、存续期限
1.基金需注册在安徽省内,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该普通合伙人的控股股东需注册在安徽省内;
2.基金每期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可以延长2期,每期1年。鼓励早募早投、提前退出。
(二)出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资不低于基金规模的30%,所募资金须同比例到位,管理费的提取比例与募资规模挂钩。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募资金额视为对基金认缴出资金额,若基金管理机构实际募资金额低于承诺募资金额的,缺额部分由基金管理机构承担。一个基金管理人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竞得管理的三重一创、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原则上为1支,最多不得超过2支。
(三)投资要求
1.基金投资在安徽省内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和市县区政府出资部分。鼓励多在省内投资,基金投在安徽省内项目超过当期规模的80%,在基金当期考核中给予加分,在后续合作中予以奖励。
2.安徽省内投资,包括投资注册地、生产基地均在安徽省内的企业,也包括支持安徽企业“走出去”投资、面向国内外并购重组投资;还包括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基地和将生产基地等投放在安徽为条件的对省外企业投资。对参与国内外重大项目、有利于提升安徽产业竞争力的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
3.基金每年要完成不低于当年到位资金60%的项目投资进度;基金每年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的比重原则上不得低于80%。
4.基金主要以股权形式投资非上市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金额不超过基金当期规模20%。
(四)管理费
基准管理费按照基金实际募集到位资金的1.5%为计算基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资金不得低于该基金规模的30%,募集基金在30%基础上每增加4%(不足4%不计),基准管理费用增加0.1%,基准管理费率总计不超过2%)。
专项基金当年管理费先按照基准管理费的40%预付,次年年初根据考核结果确认的额度,再支付不超过30%,剩余30%作为风险金在基金清算时支付。基金门槛收益率为6%,低于5%时,由剩余30%管理费予以补偿。
三、应征管理机构须具备条件
(一)运营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
2.应征管理机构或核心团队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本次拟管理专项基金首期规模的80%。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及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团队资质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管理团队具备投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方面人才。专项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含)以下,至少有2名具备8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名具备3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投资业务人员;专项基金总规模超过10亿元,至少有3名具备8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5名具备3年以上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投资业务人员。
2.有参与设立并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专项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含)以下,须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项目运作上市或并购上市等成功案例;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以上,须有5个(含)以上股权投资项目运作上市或并购上市等成功案例。具有相关专业和行业投资业绩能力的团队将优先考虑。
3.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已具有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并制定了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三)其他资质
1.具有募集足量社会资本的能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如有多家机构联合报名,每家机构均须满足上述条件。
除具备以上资质外,管理团队须承诺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拟报名专项基金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及管理工作经验的核心投资管理人员常驻安徽。参与现场评审的主陈述者须为拟设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
四、报名材料
一家报名机构最多可申报2支专项基金,凡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须提供下述资料,并按顺序将报名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出资意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落实其它出资方,出资意向书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机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机构股权或出资结构及成立以来股权或出资变动情况(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参与本次遴选的委托书;
5.最近一年由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有请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
6.所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上市或并购上市等成功案例的股权投资项目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报名机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及证明材料(符合本次报名资质要求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业务人员履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8.最近一年的纳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纳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
9.参加此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如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报名之日公司及核心团队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其他能够反映报名机构资质的相关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报名,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书面材料申报请邮寄或当面递交至联系人,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均需提供且内容需保持一致;
3.报名机构应承诺对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4.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公告报名机构资格条件和所需审查的材料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查;
5.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市场化遴选工作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书恒(代理机构) 0551-63735965,18130074227
桂 斌(安徽省高新投公司) 0551-63677232,13637091308 邮箱:guib@ahinv.com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5室王书恒
邮编:230071
特此公告。
附件:
1.申报意向书
2.出资意向书
3.市场化遴选程序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申报意向书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遴选管理机构公告(第二批),我方研究决定参与申报管理____。
我司将按本次市场化遴选的要求,准备参选材料并按时提交贵司指定的联络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2
出资意向书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遴选管理机构公告(第二批),我公司意向共同发起基金,并以现金方式认缴下表所示的出资额。我公司承诺签订基金相关的出资人协议或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
姓名或名称 | |
公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 |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手机: 邮箱: 地址: |
出资人(签字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市场化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以及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接收基金管理机构报名。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书面材料申报请邮寄或当面递交至联系人,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均需提供且内容需保持一致。
(三)答疑澄清。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市场化遴选公告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向通过初审的基金管理机构发布市场化遴选文件,基金管理机构接收到文件后,如有疑问及意见,应当在答疑期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基金管理机构所提疑问,在回复期内做出相应回复,若回复对市场化遴选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变更,需要基金管理机构重新编制响应文件的,市场化遴选时间需适当延后。
(四)组织现场评审。基金管理机构到场递交响应文件,专家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基金管理机构分别进行商谈并打分。
1.概况陈述:基金管理机构依据PPT陈述其响应文件,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及团队介绍(含管理资产规模和既往投资收益情况)、项目储备、募资能力、风险控制、管理费收取、门槛收益率等。概况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现场答辩:现场解答专家组成员的提问,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综合评审:专家组成员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价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市场化遴选评审报告。
(五)尽职调查。根据专家组打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出全部管理机构次序,确定成交候选机构。高新投公司对成交候选机构报名材料、响应文件及陈述材料中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考察和分析,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如发现成交候选机构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虚假记载、夸大宣传、误导性陈述、隐瞒重大不利事项等情况(仅限于本次市场化遴选工作涉及文件范围),则取消其候选资格,此次市场化遴选作废。
(六)确定管理机构。高新投公司依据专家组评分情况、市场化遴选评审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并进行公示。
(七)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