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法拥有的对安徽省文一建材有限公司、文一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截至转让基准日2020年1月8日(不含当日),共2笔债权,债权本金合计297,000,000.00元。本次债权转让一经生效,受让方将无条件承继上述债权。详情如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共同债务人 | 债权本金(元,截至2020年1月8日) | 担保措施 |
1 | 安徽省文一建材有限公司、文一地产有限公司 | 肥西县文一房地产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1)肥西县文一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紫蓬镇农兴社区紫蓬路与规划支一路交口西南角B地块(35513.3㎡)及A地块(31091.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2)肥西县文一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3)文一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蜀山置业有限公司、周文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安徽省文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肥西县文一房地产有限公司 | 47,000,000 | (1)肥西县文一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紫蓬镇农兴社区紫蓬路与规划支一路交口西南角A地块(31091.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顺位抵押担保;(2)文一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蜀山置业有限公司、周文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注: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豁免等约定按相关合同执行。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一次性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登报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图路666号置地广场C座
邮编:230001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551-6277585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夏先生 0551-62775877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