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3月20日,资产管理部再次开展对“拨改贷”项目亳州自来水公司改制工作及债务清偿的专项处置工作。
亳州自来水公司于1987年使用“拨改贷”基本建设资金30万元,用于亳州第一自来水厂的建设,给该市的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便利,改变了该市无自来水厂的历史。由于管网等建投资量大,债务负担沉重,缺少市级财政补助。职工人员多等诸多原因,企业一直无法偿还各类债务。
2008年12月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回收工作中了解到企业的现状,并得知亳州市政府已着手对自来水公司进行企业改制,在历经一年的联系,企业改制工作进程缓慢,为确保此项债权在改制中得以落实,此次专程赶赴商谈债务处置具体工作。
经亳州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由于改制资金尚未落实,职工对企业改制工作的接受过程等原因,原定改制方案难以得以实施。目前该公司集中专项财力、人力加快新建自来水的建设工作,增加公司效益。对“拨改贷”项目资金的偿还事宜,已纳入企业改制的债务类主要问题,如市政府启动企业改制则可一次性清偿,如改制工作不能实现,则由自来水公司分期偿付。(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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