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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酒后驾车行为的通知
作者:ahinv   录入时间:2009/8/18   点击:

公司各部室、各全资子公司: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十分严重。近期,各地因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频发,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更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公安部已于814日部署,自15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对酒后驾驶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为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现就严禁酒后驾车行为作如下要求:

一、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规,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和自身形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

    二、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全资子公司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员工,尤其是车辆驾驶人员(包括私家车)。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纪律和法律意识,杜绝员工酒后驾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珍惜自己及他人生命。

    三、若因工作关系确需饮酒的,必须提前安排好交通工具,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酒后驾车。

    四、凡因管理不力出现员工酒后驾车,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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